李經理
日期:2023-06-29編輯:高天試驗設備瀏覽:745
過程控制系統投入自動狀態經常會 遇到民動執行機構 出現這種振蕩現象,振蕩的頻率也較高。由于這種振蕩現象的存在,極易引起磁放大器的故障,此外,由于電動執行機構經常處于振蕩狀態下運行,嚴重影響機構的使用壽命。因此,在調節系統中應消除這種振蕩,以保證調節系統的正常運行。引起執行機構閥位振蕩的原因較多,現結合、設計、安裝調試及運行的各種經驗,說明引起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及消除的方法。
電動、執行 器閥位反饋 小回路振蕩,產生振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原因:
a) 由于磁放大器的不靈敏區 △ g 太小,磁放大器過于靈敏,使執行器小回路 無法穩定而生產振蕩。
b) 當執行機構失去制動作用而產生惰走現象時,也會引起執行機構小回路振蕩。
針對上述引起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,對磁放大器不靈敏 △ g 太小引起振蕩,根據運行中的經驗,把磁放大器的不靈敏區 △ g 調在 ± 120-140 μ A 時可以消除小回路振蕩。對于執行機構失去制動應查出機構失去制動的原因給以排除。由于信號源波動而造成執行機構的振蕩。可以在系統設計地,在回路中加入阻尼器環節,也可在管路中加機械濾波緩沖的裝置系統。用機械阻尼的方法減少變送器輸出信號的波動情況,以至消除機構的來回振蕩。